2011/05/15

約束





  這星期,忙。一是為了館方的考核,這折騰了我近兩天之久。另一是為撰寫一篇文章,但還在思慮階段,尚未真正開始書寫。再另外一件事情就是替H編排論文。

  關於館方的考核,我可是抱著「士可殺、不可辱」的心情在準備的。一方面是因館裡關於我的傳言甚囂,我不想有任何的機會落人口實。另一方面,我感覺大家是想看看我這個博士畢業又尚無具體所成之人,程度究竟如何。考核之前,我估計,只要用上一半的功力,就可以做到令人嘖嘖稱奇,而且還可以堵住每個愛八卦人之大嘴。

  當然得卯足勁來準備了。這也算累的,只要當回事來做,怎能沒有壓力?找資料、閱讀、理解、背誦…… 沒有任何一個地方是不感到有所難處的。正當我因事難而感到有些洩氣時,去找H。一方面是為了要幫他看論文,另一方面也是去他家喝茶、坐坐、聊聊。

  H本來就是學這行的,他跟我講解了許多技法、材料、顏色理論等等,這真是讓我大開眼界。一幅畫、一種顏料、一種材質…… 都變得活潑生動了起來。真是隔行如隔山呀!聽他描述,才知道顏色的互補、對比和其魅力之處。聽他解釋,才知道中國水墨畫之功力。聽他細細說來,才知道台灣有許多藝術家的認真與努力。從他身上這一切,我才曉得「美術」何以有所力量、有所讓人心愛之處。多虧H的畫龍點睛,對於許多美術理論、技法、畫作以及台灣近代諸位藝術家,我才感覺自己是能夠踏實、心悅誠服地理解這一切。

  我的考核表現,呵呵…… 我個人是滿意的。我的組長私底下跟我說:「想不到平常ㄉㄧㄤˇ ㄉㄧㄤ(台語,意指安靜)的妳,竟然還真有下過苦功、還能背得起來這麼多資料!」

  呵呵,我是有下過苦功的,不過,這是幸好有好友H的幫忙。如果沒有H,我肯定沒這成績。


  最近教書…… 實在累了。不知是因事情太多,還是體力不足,常在上課時覺得累、疲倦,甚至感覺沮喪、煩躁。特別是看到學生趴在桌上睡覺時,有時,我還真想和他們一樣倒在桌上大睡一覺。


  究竟什麼是「教」?或者說,究竟什麼是「老師」?

  我覺得,老師應該是教學生「約」,約束之意。老師執教之事,並非是為讓學生對道理感興趣。嚴格而言,對道理感到興趣甚至能夠心之所嚮,這是個人的事情。也就是說,不是每個人本來都需要老師教導的,因為現實的情況是:不是每個人都會對道理感興趣。「道理」也不是每一個人都必須要知道、要被教導的。

  老師所要教的,只是對那些在道理上有所嚮往的學生,「約」其對道理的明白,使其為「正」,至於獨立。這確實是需要透過老師的啟發、指引和教誨,始能所成。老師於此乃作為一人格之典範,亦是道理之所有的辯證與體現。

  老師…… 實是件非常不容易之事。

  一想到「約」這事,突然覺得這年頭,多的是像我這種、像學生這般之人:老師不老師,學生不學生。不過,人類的歷史常是這樣的,像是一團泥,一團前進。有些東西慢慢地失去了、有些事情慢慢明白了,有些東西也就慢慢留下了。


  最近仍在練習貝多芬奏鳴曲Op. 26的第一樂章,但已經開始進入一種對音符索然無味的階段。沒有感觸、沒有計畫、沒有思慮、了無新意之感。每一回練習一首曲子,都會經歷這樣一個階段。也不是彈不出來,但就是沒有味道,感覺對這樂譜十分陌生,更遑論什麼作者的心意了。就算刻意想要有一點點的感觸或味道,都讓人覺得矯情、做作。我實在不知道為何如此,但每一次練譜,都會有這樣的一個階段。

  克服的方式也不是沒有…… 就是很枯燥地對樂譜練習到非常、非常地熟練。很奇怪的,只要對樂譜非常地熟練,感觸就又會回來,而且會有對樂譜踏實、明白的感覺。只是這一回,不知道要到什麼時候,才能非常、非常地熟練了。我感覺,好像要經過很久的時間。

  虛歲34了,春暖花開的日子早已過去。接下來,我能不能做點什麼?我想做的,有沒有可能成功呢?有沒有可能出人頭地呢?

2011/05/07

饅頭







  泡上最後一瓢的大紅袍,忽見夏天已至。熱呼呼的空氣,需開電扇吹涼;視線因陽光的炙熱,而難見遠方。春天,過了。

  許多人祝我快樂,也有許多人問我忙得如何。其實,我沒有太大的憧憬和感覺。這事,有點像是開車遇到路上的饅頭(為減速而隆起的路面)時,有些人是先停下來,再謹慎地開過去;有些人則是不踩油門,但還是一頭撞上饅頭去。我如後者。知道有饅頭,卻也還是迎頭撞上去。

  不過,我知道我這個人,得需要靠時間累積、靠時間和另一個人真實地在一起,心裡才能踏實、才能感激對方、才能不離不棄。我們,才是家人。

  說說愛情吧。愛情不像是路面上的饅頭,它倒像是路途上的風景。有些風景令人震驚、有些風景卻令人心曠神怡。有些風景令人懷念、有些風景則令人恐懼。婚姻就不太一樣了。婚姻像是行走的道路。踏上這條道,就是老老實實地走上這條道。道路應該還是比風景具體得多吧。


  前些時日,大陸一個小女生來台灣。她前前後後直說喜歡我,又不時地拉住我的手。我不太喜歡這樣。

  「妳來,我帶妳去逛萬里長城!」她大聲地說。但我不想和她去。
  「妳來!我帶妳去吃北平烤鴨。」我不想和她一起吃鴨。
  「我帶妳逛北京最有名的地方。」但我不想和她在一起。

  我不是跟初次見面的人,馬上就能歡天喜地的感覺喜歡上對方。之所以特別去見見她,就是想看看她究竟是怎樣的人,是否就像其他人對她那樣評價一般。只是,她把我的手抓緊時,讓我心生討厭。

  為什麼?

  因為,我覺得她抓著我的手,是要抓給別人看的。因為,我不覺得她對我是真心的,即便她熱情地說很喜歡我這個人。

  不過,她確實讓許多人以為,她很喜歡我。我想說的是,如果我表現出自己討厭她,其他人多半會覺得是我的問題,而不是那個小女生的問題。「喜歡」,有時候也能成為一種力量,逼迫人的力量。

  這小女生對我而言,未構成太大的困擾,因為她回大陸去了。只是我在想,如果她繼續留在台灣,我會怎麼樣呢?以我的個性,不會不理她。但我想,我應該會客氣地在她握住我的手時,用力地回握她一下,然後把她的手擺回去,再問她一些問題,以此分散她對「手」的注意力。然後,向她說些我對一些事情真正的想法或某些心得。

  縱然,我知道她喜歡我,這事多少是虛偽的。但我只有以自己真正的樣子來面對她,才能讓她不再能對我虛偽,特別是當她說喜歡我或是計劃我們可以在一起行動時。

  相同的事情發生在另一個大陸男孩子身上。他也說喜歡我。只是他沒來台灣,我也無法確知他是否會像那個小女生一樣,拉住我的手說這些喜歡的話。只是,我心裡知道他喜歡我是因為我是台灣女人,而且又是年齡相仿、所知相近的女人。我相信,他大概是真的喜歡我,因為我是女的、他是男的。但我也知道,除了這種男女關係的喜歡之外,他的喜歡,和那位大陸小女生的喜歡,是差不了多少的。差不了多少地虛偽程度。現在想想,我之所以如此地討厭那位大陸小女生,大概的原因是除了男女關係外,我實在不知道她還能喜歡我什麼;而我之所以還有點開心聽到這位大陸男生說喜歡我,除了男女關係的原因之外,也難找到其他原因。呵呵,除非…… 那個大陸小女生是同性戀?!這就情有可原了。

  男女關係確實是其妙的吧,它如風景。但真要算到行走的道路上…… 光靠這樣的愛戀,還是難以同行的吧。


  我的第二本小說仍在進行中,只是之前曾有好幾天的時間,完全停滯。後來,改了一個地方後,才又繼續寫作。

  很有趣的。我更改了一個地方,是我覺得原先的安排實在不符合主角心性氣質的地方。也因如此,我發現自己所形構出來的主角已有了她自己的性格、自己的前景,以及自身的限制。更好玩的是,這個主角跟我好像呀!但也不完全是我。我打從心底有點喜歡這個主角,她坦白又自在地說出了許多我心裡想說的話。別說是因為我創造出來角色,所以我讓她說話!不是這樣的。而是按照故事的邏輯,她是可以說出這些話的,她有能力能夠有所為、有所不為。

  有機會,再說說這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