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上最後一瓢的大紅袍,忽見夏天已至。熱呼呼的空氣,需開電扇吹涼;視線因陽光的炙熱,而難見遠方。春天,過了。
許多人祝我快樂,也有許多人問我忙得如何。其實,我沒有太大的憧憬和感覺。這事,有點像是開車遇到路上的饅頭(為減速而隆起的路面)時,有些人是先停下來,再謹慎地開過去;有些人則是不踩油門,但還是一頭撞上饅頭去。我如後者。知道有饅頭,卻也還是迎頭撞上去。
不過,我知道我這個人,得需要靠時間累積、靠時間和另一個人真實地在一起,心裡才能踏實、才能感激對方、才能不離不棄。我們,才是家人。
說說愛情吧。愛情不像是路面上的饅頭,它倒像是路途上的風景。有些風景令人震驚、有些風景卻令人心曠神怡。有些風景令人懷念、有些風景則令人恐懼。婚姻就不太一樣了。婚姻像是行走的道路。踏上這條道,就是老老實實地走上這條道。道路應該還是比風景具體得多吧。
前些時日,大陸一個小女生來台灣。她前前後後直說喜歡我,又不時地拉住我的手。我不太喜歡這樣。
「妳來,我帶妳去逛萬里長城!」她大聲地說。但我不想和她去。
「妳來!我帶妳去吃北平烤鴨。」我不想和她一起吃鴨。
「我帶妳逛北京最有名的地方。」但我不想和她在一起。
我不是跟初次見面的人,馬上就能歡天喜地的感覺喜歡上對方。之所以特別去見見她,就是想看看她究竟是怎樣的人,是否就像其他人對她那樣評價一般。只是,她把我的手抓緊時,讓我心生討厭。
為什麼?
因為,我覺得她抓著我的手,是要抓給別人看的。因為,我不覺得她對我是真心的,即便她熱情地說很喜歡我這個人。
不過,她確實讓許多人以為,她很喜歡我。我想說的是,如果我表現出自己討厭她,其他人多半會覺得是我的問題,而不是那個小女生的問題。「喜歡」,有時候也能成為一種力量,逼迫人的力量。
這小女生對我而言,未構成太大的困擾,因為她回大陸去了。只是我在想,如果她繼續留在台灣,我會怎麼樣呢?以我的個性,不會不理她。但我想,我應該會客氣地在她握住我的手時,用力地回握她一下,然後把她的手擺回去,再問她一些問題,以此分散她對「手」的注意力。然後,向她說些我對一些事情真正的想法或某些心得。
縱然,我知道她喜歡我,這事多少是虛偽的。但我只有以自己真正的樣子來面對她,才能讓她不再能對我虛偽,特別是當她說喜歡我或是計劃我們可以在一起行動時。
相同的事情發生在另一個大陸男孩子身上。他也說喜歡我。只是他沒來台灣,我也無法確知他是否會像那個小女生一樣,拉住我的手說這些喜歡的話。只是,我心裡知道他喜歡我是因為我是台灣女人,而且又是年齡相仿、所知相近的女人。我相信,他大概是真的喜歡我,因為我是女的、他是男的。但我也知道,除了這種男女關係的喜歡之外,他的喜歡,和那位大陸小女生的喜歡,是差不了多少的。差不了多少地虛偽程度。現在想想,我之所以如此地討厭那位大陸小女生,大概的原因是除了男女關係外,我實在不知道她還能喜歡我什麼;而我之所以還有點開心聽到這位大陸男生說喜歡我,除了男女關係的原因之外,也難找到其他原因。呵呵,除非…… 那個大陸小女生是同性戀?!這就情有可原了。
男女關係確實是其妙的吧,它如風景。但真要算到行走的道路上…… 光靠這樣的愛戀,還是難以同行的吧。
我的第二本小說仍在進行中,只是之前曾有好幾天的時間,完全停滯。後來,改了一個地方後,才又繼續寫作。
很有趣的。我更改了一個地方,是我覺得原先的安排實在不符合主角心性氣質的地方。也因如此,我發現自己所形構出來的主角已有了她自己的性格、自己的前景,以及自身的限制。更好玩的是,這個主角跟我好像呀!但也不完全是我。我打從心底有點喜歡這個主角,她坦白又自在地說出了許多我心裡想說的話。別說是因為我創造出來角色,所以我讓她說話!不是這樣的。而是按照故事的邏輯,她是可以說出這些話的,她有能力能夠有所為、有所不為。
有機會,再說說這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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