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開車時,聽到廣播在介紹《屋頂上提琴手》(Fiddler on the roof)。我跟著唱上幾句,琅琅上口!
國中,我英文就不好。起因只是因為有一課單字我沒背就去小考,考得一敗塗地。從此之後,英文就一蹶不振,奄奄一息。大二,我不知道哪根筋不對,覺得哪裡最弱,就要從哪裡克服起,所以我去英國語文學系修了一門英美文學史。修課的第一天,我彷彿回到了國中上英文課。外國老師和本國同學都是同一種人、講著同一種語言,只有我是局外人。我不懂自己為什麼要讓自己陷入如此絕境。課堂上,我最常講「I don’t know」和「I have no idea」;課堂上,我心裡最常OS「SHIT」。我也不懂自己為什麼不退掉那門課,就硬著頭皮坐在裡面聽。
老師一開始教莎士比亞,小考就是要背一段莎士比亞的文字。只要是背誦,對我而言,都不會太困難。於是,我理所當然背《哈姆雷特》最著名的那段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 我太有感情在背這段,分數不差,但老師說我發音實在古怪。
終於來到期中考,五十題單字題,一題兩分。試卷是好幾張A3紙,每題都是熊熊描述一大堆,最後要你寫出這是在描述哪一個單字。天啊!我心裡OS好幾個S***,彷彿在看外星文。整頓一下,我決心努力試試,勉勉強強感覺好像是在描述哪個單字,但我實在拼不出來,所以我用畫的,畫出題目要的答案。五十題,大概畫了一半;剩下一半,也是寫得零零落落。發考卷時,老師刷的一聲抓起我的考卷,用非常正統的英國腔說Christina… (我的英文名字)What’s the matter with you? 於是,我那個英美文學史期中考分數很慘,慘不忍睹。
好不容易,期中考後換了一個老師。美國人,感覺就是……應該會著重在conversation的那種老師。他一來,同學們都很high,大家都瘋狂的conversation!只有我依舊是局外人。不過,他至少不教莎士比亞或古英文詩,他教一本音樂劇劇本,那部劇就是《屋頂上的提琴手》。我如魚得水,只要有音樂,英文單字就順耳很多!那齣劇很長,我幾乎每兩三天就會到學校圖書館借那齣劇的光碟片,花兩三個小時坐在圖書館,聽歌、背單字和讀劇本。
終於來到期末考了!美國老師要我們上台背誦一段音樂劇的台詞。唱我還可以,唸我怎麼也唸不出來。我問老師can I sing? 我唱了《屋頂上提琴手》其中一首 “Matchmaker”,美國老師說Christina… GOOD!
最後,我的英美文學史還是被當了,好像是58分的樣子。不過那位美國老師,後來推薦我和另外一個英文非常好的同學代表學校參加亞太地區某個青年組織的學生會議,在泰國舉辦。幫我訓練英文的修女們,個個都搖頭,她們問美國老師為什麼要推薦我?美國老師說……
那時候的我,聽不懂他說了甚麼。